目的
政府於2009年6月成立 「創意智優計劃」,以推動和促進香港創意產業的發展,將香港建立為亞洲創意之都。「創意智優計劃」旨在提供資助予有利香港創意產業發展的項目,由「文創產業發展處」負責管理。
申請資格
- 一般而言,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機構/組織,包括:本地學術機構、產業支援機構、工商機構、專業團體、研究機構和公司。
- 文創處和其他政府決策局/部門也可申請。
- 凡屬於「電影發展基金」及政府其他專項資助計劃涵蓋範圍的項目,以及將會或已經從其他公帑資助計劃獲得資助的項目, 一概 不 獲考慮。
- 每份申請書只能有一名申請者。然而,申請者須於申請書內列出所有將合作進行擬議項目的其他人士/機構(如有),以及他們的角色或貢獻。
資助範疇
「創意智優計劃」所資助的項目,其目的須 與我們推動文創產業發展的策略重點相符。 有關的策略重點包括:
(a)培育人才及促進初創企業的發展;
(b)開拓市場;
(c)推動更多跨界別、跨文化藝術領域 的合作;以及
(d)推動香港成為亞洲創意之都,並在 社會營造創意氛圍。
如何申請
- 計劃每年共設四輪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的最後一個曆日。擬議項目首個活動須在該輪申請截止日期至少六個月後但不超過十二個月舉行。
- 如欲就項目提交申請,須透過電腦申請系統提交。請依照申請表格上的「填寫申請表須知」遞交申請。
執行機構
文創產業發展處
相關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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