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鼓勵和協助香港/廣東省的港資工廠採用清潔生產技術和作業方式, 減少空氣污染物的排放,協力締造更清潔的環境
•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
•提昇能源效益
•減少污水排放
•降低生產成本
•減少固體廢物
新一期計劃著重鼓勵廠戶採用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技術/工序。計劃已擴展至全廣東省。
為減少本港的空氣污染,在香港涉及污染工序(工序包括表面噴塗及固化、使用溶劑清洗金屬零件和組件、以及汽車引擎測試等)的工場式企業可申請示範項目資助。
港資廠商透過實行清潔生產,可符合國家及廣東省的環保標準、提升企業的環保表現,同時亦可減少成本、增加競爭力和改善企業形象。
申請資格
所有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註冊的香港公司(“香港公司”),並符合以下關係要求,均可提出資助申請︰
1. 香港公司與位於廣東地區工廠為下列關係︰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
- 機構支援項目
任何非牟利行的香港行業商會,並須在香港註冊的機構或為法定組織,均可提出資助申請。資助金額
- 每個獲批申請可獲資助相當於不多於項目費用的50%,並以650,000 港元為上限;
- 若採用由香港機構研發,或粵港機構共同研發的新技術,資助上限則為 750,000 港元。
如何申請
申請詳情請按此處。執行機構
香港生產力局
相關網址
本資助計劃官方網址: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