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基金成立目的是促進建造業採用創新科技,以提升整體業界的表現。其主要目標包括:
A.科技應用
鼓勵更廣泛採用創新的建築方法及新技術,以:
B.人力發展
提升建造業從業員及建造相關學科學生應用創新科技的能力
申請資格
科技應用的申請者必須為:
(i)於申請前24個月內曾為建造工程向建造業議會繳付《建造業議會條例》(第587章)下徵款的承建商;
(ii)於申請時為有效建造業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或註冊分包商;
(iii)政府或專業團體的顧問名冊,包括:
(iv)其他在建造過程的參與者(包括物料供應商20)的申請亦會作個別考慮
除了科技應用建築信息模擬試用、建築信息模擬培訓(課堂模式)和建築信息模擬閱覽員合辦培訓外,科技應用申請的申請者必須有一個或多個已獲取或正在進行的建造工程合約,以推行科技應用。
人力發展的申請者必須為:
(i)香港本地高等教育機構;
(ii)專業團體(例如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及香港測量師學會);
(iii)行業商會;
(iv)工會;或
(v)半官方或法定機構(只限舉辦本地合辦課程);或
(vi)經人力發展評審小組委員會按個別申請評估後接納的同等機構。
人力發展的申請必須讓下列一個或多個目標對象受惠:
(i)香港本地高等教育機構轄下建造相關學科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副學位學生及教學人員;
(ii)具備建造業相關專業團體的專業或以上級別會員資格的建造業專業人士;
(iii)技術員及工地監督人員;或
(iv)持有《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第583章)下所發出的有效建造業工人註冊證的註冊熟練技工。
若人力發展的申請項目將在香港以外地區進行,參與者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此規定並不適用於將在香港進行的項目,因此外籍人士亦可參與該些項目。
資助金額
科技應用:每間公司的合併上限為港幣1000萬
人力發展:
-為學生提供本港以外的進修課程$10萬港元/每位學生
-為從業員提供本港以外的培訓/考察$2萬港元/每人每次
-在香港舉辦國際會議$100萬港元/每個會議
-本地合辦課程$30萬港元/每個課程
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
資助範疇
基金為尚未受惠於任何其他政府資助計劃的建造項目及活動提供支援,並且資助與下列推動建造業發展策略方向相符的項目及活動。有關的策略方向包括:
-科技應用-鼓勵建造業積極採用創新的建築方法及科技,以促進生產力、提高建造質素、改善工地安全和提升環保效益;及
-人力發展-提升從業員掌握科技的能力,藉以持續改善本港建造業質素。
科技應用包括在工程設計及建造過程中採用的創新建築科技、建築信息模擬、「組裝合成」建築法、預製鋼筋和工業化加工流程–機器人焊接技術。
人力發展支援項目大致可分為四類:本地合辦課程、在香港舉辦的國際會議、為學生提供本港以外的進修課程,以及為從業員/學生提供本港以外的培訓/考察,包括本港以外關於建築創新與科技的展覽活動,其內容應包含參與者與出訪地點相關機構(如主辦單位或參展商)之間的實質交流。
一般而言,受資助項目所產生的保養費用、辦公室經常性費用、材料費用、消耗品、備用零件、解決方案、服務和其他行政費用,並不會被涵蓋在資助範圍內。
如何申請
申請者須於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電子平台填妥及遞交申請表。
執行機構
建造業議會
相關網址
本資助計劃官方網址: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