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協助回收行業提高作業能力和效率,推動回收業的可持續發展,從而促進廢物回收和再造,以達致《藍圖》所訂下本港的減廢政策目標。
申請資格
- 企業資助計劃
- 任何已經按照香港法例或其成立地之法例適當地設立、註冊及登記,及持有商業登記證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下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企業(包括但不限於獨資經營者、合夥企業、私營公司和上市公司)。申請者在提交回收基金的申請前,必須擁有至少1年參與回收相關運作的經驗。
與回收業有密切相關的團體及組織,包括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註冊的物業管理公司(PMC)及業主立案法團(OC)。
- 行業資助計劃
- 非分配利潤組織包括支援機構、商貿及工商組織、專業團體或研究機構應是法定機構或根據香港特區法律註冊的組織機構,方可申請。
資助金額
最高為港幣1,500萬元
資助範疇
企業資助計劃
- 提供配對基金予加強回收再造增值鏈的項目,涵蓋源頭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由回收物製成的再造產品進行改良、商品化、市場推廣及銷售。資助也可以為員工提供培訓,以提升回收作業水平。
- 資助將以配對原則為基礎,即政府最多資助獲批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該企業將以現金支付獲批項目的總成本不低於50%的資金。
- 每個企業最多可獲資助十個核准項目,而累計資助總額不得超過1,500萬元。
- 企業資助計劃(一般項目)的年期須不少於一年,以展示能夠平穩地達到項目的目標。全部核准的項目須於四年內完成。而標準項目則需於一年內完成。
企業資助計劃 - 標準項目
- 幫助中小型企業提升營運效率及能力。
- 每個標準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港幣100萬元或相當於項目總批准支出的50%,以較低者為準。
- 每一核准項目必須在 12 個月內完成。
企業資助計劃 - 重置租金資助計劃
- 幫助回收業界提升位於工業經營場所的營運效率及能力
- 每個重置租金資助計劃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港幣1,500萬元或獲批項目總成本的最高達50%,以較低者為準。
- 每一申請項目必須在48個月內完成。
企業資助計劃 - 特邀項目
為應對回收業的需要和發展趨勢,回收基金推出主題計劃,利便業界提升運作能力和效率,促進可持續發展。詳情請參考計劃網頁最新資料。
行業資助計劃
- 資助非牟利項目以提高行業的運作水平及生產力,包括提升本地回收業的現有和日後僱員的技能和安全水平、擴大行業人力資源,以及回收作業資格認證和認可計劃等。
- 每個項目的資助金額以1,500萬元為上限或資助額最高可達核准開支項目的百份之一百,以較低者為準。
行業資助計劃 - 特邀項目
為應對回收業的需要和發展趨勢,回收基金推出主題計劃,利便業界提升運作能力和效率,促進可持續發展。詳情請參考計劃網頁最新資料
如何申請
計劃全年接受申請。
申請者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親身或以郵遞方式(地址: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提交到秘書處。如果親身遞交申請,請把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放於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地下接待櫃檯的「回收基金申請表格收集箱」。申請者可透過電郵([email protected])遞交申請表格的軟件文檔及相關文件副本至秘書處。
申請者亦可於網上提交申請。
執行機構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相關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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