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申請資格
• 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企業
•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並非申請涉及的推廣活動及與該活動有關服務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資助金額
- 資助金額: 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為 HK$100,000 或核准開支總費用的 50%,以較低者為准
- 累計資助總金額: 每家企業 HK$1,000,000 (100萬港元)
- 首期撥款: 最高可獲 75%的初步核准政府資助金額(企業須預先申請)
資助範疇
企業參與下列推廣活動以推廣其產品及 / 或服務。該些推廣活動或平台必須由有良好往績的機構1主辦或營運:
- 在香港境外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請按此參閱第(i)部分的詳細要求)。
-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請按此參閱第(ii)部分的詳細要求)。
- 網上貿易展覽會(請按此參閱第(iii)部分的詳細要求)。
-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請按此參閱第(i)部分的詳細要求)。
- 網上商貿考察團(請按此參閱第(ii)部分的詳細要求)。
- 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廣告。
- 通過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例如刊登廣告、關鍵字搜尋、上載產品資料、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等(詳細要求請參閱此處)。
-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詳細要求請參閱此處)。
* 由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基金的資助範圍擴大至由具良好往績的機構舉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及具規模的展覽會;和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及有良好信譽和往績的展覽主辦機構舉辦的網上展覽會;以及放寬只限中小企業申請的要求。
如何申請
• 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期限內以網上電子表格、郵寄、投遞或親身送遞方式送交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申請企業應於申請表格清楚列明該宗申請的類別屬(i)實報實銷或(ii)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的申請。
• 申請企業可選擇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或實報實銷
• 企業可透過網上系統申請,或填妥表格後連同申請文件以郵寄、投遞或親身送遞方式送交執行機構實報實銷
• 企業必須在項目完成日後的 60 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
1. 企業必須在有關項目開展日前 45 至 120 個曆日內遞交首期撥款申請
2. 完成相關活動後,於活動完成日起計的 60 個曆日內,提交終期撥款申請
執行機構
工業貿易署
相關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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