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於1999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由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所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並把研發成果轉移至本地業界。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合作)」的前身為「夥伴研究計劃」,於2019年1月推出,旨在支援由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與公司合作所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
申請資格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合作)」: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夥拍業界夥伴申請機構提出申請。業界夥伴申請機構可以是已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於本港成立的公司;或已成立並有簽訂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的工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或專業團體。
計劃特點和資助金額
支援平台研發項目,種子項目和合作項目。
平台項目:以產業為本,並具商品化潛力的應用研發項目。
種子項目:具探索性和前瞻性的項目。
合作項目:合作研發項目會獲得等額資助。
如何申請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每年接受一次申請。申請可經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
研發中心項目全年接受申請。申請可經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合作)全年接受申請。申請可經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
執行機構
創新科技署
相關網址
本資助計劃官方網址:按此
*研發中心指–
1.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
2.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
3.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
4.香港微電子研發院。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