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附篇》公布成立智慧交通基金(基金),資助本地機構或企業進行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以便利出行、提升道路網絡或路面使用效率和改善駕駛安全。基金已獲預留十億元,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接受申請。運輸署已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基金的執行夥伴,擔任基金的秘書處。
申請資格
基金接受公司、研究機構、專業團體,行業商會及非政府機構的申請。 申請人分為企業界別和公營界別。
資助金額
企業界別:預計項目成本的 50%
公營界別:預計項目成本的 90%
聯合申請
企業界別與公營界別研究機構 *聯合申請:預計項目成本的 70%
每個項目的最高資助 金額上限﹕
資助範疇
基金旨在資助企業或機構研究和應用與車輛有關的創新科技,並至少達致下列其中一個目標:
1 . 提升駕駛者出行的便利程度
2. 提升道路網路或路面使用效率
3. 改善駕駛安全
受資助的與車輛有關的創科項目應符合相關政府政策,包括 《香港智慧城市藍圖》 or 《香港智慧出行路線圖》,以便在香港推廣智慧出行。
評審標準
如何申請
本基金全年接受申請。申請表格須連同所有必要資料及證明文件一併經由電郵提交至秘書處 (stf_sec@hkpc.org)
執行機構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相關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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